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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

创新创业工作“十三·五”规划


2017年1月21日,经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十三·五”
第二次院务(扩大)工作会议表决通过

 

    按照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十三·五”第二次校务会议要求,为切实加强和深入推进我院创新创业工作,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创业,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形势、新要求下,学院决定,对办学定位进行充实与调整,由“培养实用型美术人才”调整为“培养实用型美术职业人才,让学生获得创新本领,实现创业回报”的新定位、新目标,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我院“培养实用型美术职业人才,让学生获得创新本领,实现创业回报”的办学定位,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以完善条件和政策保障为支撑,促进我院教育与科技、经济、社会紧密结合,加快培养规模宏大、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投身实践的创新创业人才队伍,不断提高高等教育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贡献度,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的人才智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1、2017年起,以北京教学实习基地为主,哈尔滨教学实习基地为辅,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试点改革。

     2、2018—2019年,形成科学先进、广泛认同、具有我院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模式,打造一批创新创业带头人,形成创新创业案例校本教材,实现创新创业全覆盖。
    3、2020年全面实现“让学生获得创新本领,实现创业回报”的总目标。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建设

     明确全体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责任,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绩效考核标准,加强创新创业教育的考核评价。配齐配强创新创业教育与创业就业指导专职教师队伍,并建立定期考核、淘汰制度。聘请知名专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担任专业课、创新创业课授课或指导教师,并制定兼职教师管理规范,形成学院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将提高教师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作为岗前培训、课程轮训、骨干研修的重要内容,完善相关专业教师、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制度。加快完善学校研究成果处置和收益分配机制,支持教师以对外转让、合作转化、作价入股、自主创业等形式将研究成果产业化,所有专业教师实现带领学生进行创新创业。

     (二)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

     调整专业教学标准与基本要求,明确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使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成为评价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结合专业人才评价标准,细化创新创业素质能力要求。各基地要结合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制订专业教学质量标准,修订人才培养方案。

     (三)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实施毕业生就业年度报告制度,完善专业预警、退出管理办法,探索建立需求导向的专业结构和创业就业导向的人才培养类型结构调整新机制,促进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创业就业需求紧密对接。深入实施产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多形式建立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田,探索建立校政、校行、校企、校际、校社及国际合作的协同育人新机制,积极吸引社会资源和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投入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打通相近专业的基础课程,开设跨专业的交叉课程,探索建立跨院系、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促进人才培养由专业单一型向多专业融合型转变。

     (四)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根据人才培养定位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调整专业课程设置,挖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在传授专业知识过程中加强创新创业教育。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创业方法、专业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实行学分管理,建设依次递进、有机衔接、科学合理的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群,加快创新创业教育优质课程信息化建设,推出一批资源共享的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

     (五)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

     广泛开展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专业核心课程全面实施课堂即岗位、课程即项目、作业即作品的教学模式,推动教师适应经济前沿的人才需求变化,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激发创新创业灵感。改革考试考核内容和方式,注重考查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六)强化创新创业实践

     加强专业实训室、虚拟仿真实训室、创业实验室和训练中心的建设,促进实验教学平台共享。创新资源向全体在校学生开放,开放情况纳入校区(基地)创新创业工作评估标准。充分利用各种资源作为创业教育实践平台,完善创新创业实训教学体系,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扩大覆盖面,促进项目进课堂的落地转化。积极参加国家、省、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办好校内技能大赛,支持举办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题竞赛。支持在校学生成立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社团,举办创新创业讲座论坛,开展创新创业实践。

     (七)改革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

     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从2017级新生入学起,达不到创新创业规定学分者不予毕业。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探索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并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为学生制定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建立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情况。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并在现有相关评优评先项目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表彰创新创业优秀的学生。

     (八)改进学生创业指导服务

     建立健全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由辅导员(班主任)负责具体实施,做到“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健全持续化信息服务制度,为学生实时提供国家政策、市场动向等信息,并做好创业项目对接、知识产权交易等服务。积极落实高校学生创业培训政策,研发适合学生特点的创业培训课程,建设网络培训平台。鼓励教师自主编制专项培训计划,或与有条件的教育培训机构、行业协会、群团组织、企业联合开发创业培训项目。

     (九)完善创新创业资金支持和政策保障体系

     支持在校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以学生为主体,多渠道筹集资金,学院给予政策支持。学院做好支持鼓励创新创业项目的资金预算,支持师生创新创业项目。积极鼓励品学兼优且具有较强科研潜质的学生开展创新科研实验。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励基金,奖励在创新创业方面作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深入实施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和服务措施。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体制机制

     各校区(基地)要把“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与怎样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加强指导管理与监督评价,统筹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成立创新创业指导小组,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落实创新创业教育主体责任,把创新创业纳入改革发展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院、校(基地)两级一把手任组长、书记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教务部门牵头,学生工作、团委等部门齐抓共管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机制。

     (二)细化实施方案

     各校区(基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将实施方案报学院备案。

     (三)强化督导落实

     学院要把创新创业教育质量作为衡量办学水平、考核领导班子的重要指标,纳入学院教育教学评估指标体系和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引入第三方评价。把创新创业教育相关情况列入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和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四)加强宣传引导

     大力宣传创新创业教育的必要性、紧迫性、重要性,使创新创业教育成为学院办学、教师教学、学生求学的理性认知与行动自觉。定期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选树学生创新创业成功典型,丰富宣传形式,培育创客文化,努力营造敢为人先、敢冒风险、宽容失败的氛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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